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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赤兔之死》不应得满分

  近几天,不少媒体竞相报道一位考生用古白话写就佳作(《赤兔之死》)不让阅卷老师一致拍案叫绝,给出了满分;南京大学表示愿意采取特殊政策破格录取该生的新闻,引起了我们极大的兴趣。找来《赤兔之死》读之,果然是一篇难得的上佳之作,难怪“阅卷老师一致拍案叫绝”,但是,细细推敲,该文有一处瑕疵,不应该得满分。

  “吾不敢不以死相报乎?”似乎头一个“不”字是不能要的。“吾敢不以死相报乎?”才应该是该生假托赤兔所表达的本意。我是学工的,请允许我从句子结构和形式逻辑的ABC来进行句子分析的基本练习,请语文老师把关。

  先不用否定词,赤兔应该说:“(对关羽)我只有以死相报。”为了加重语气,采用“否定之否定”,说成:“(对关羽)我不能不以死相报!”考虑到赤兔与伯喜当时对话的情境,赤兔用了反诘语的形式:“我能不以死相报吗!”

  把“能”字改为“敢”字,则更加从被动变成主动,感情就更显得深沉了。所以,应该是“吾敢不以死相报乎!”我认为用感叹号比用问号更能表达作者对赤兔精神的塑造和对赤兔精神——诚信的推崇。

  看来,产生这个错误的原因可能并不是该生不懂,而是“否定之否定”以后,又用一个反诘语再否定一次,就把逻辑搞颠倒了所致。但是,不管怎样,多了一个把意思搞反了的“不”字,扣1分当不能算冤枉;感叹号应该比问号更好一些,再扣0.5分,应该也说得过去。当然,瑕不掩瑜,我的吹毛求疵决不能贬低该文的优秀。

  这里,想与语文老师交流一个理念:文学艺术的形象思维有助于科学技术的逻辑思维;自然科学家的思维习惯与常用的工具、特别是逻辑分析,一旦应用于文学艺术领域,也会对文学艺术有丰厚的回报。

  看来,理工科与文科、社科的交融,可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培养。语文老师们以为如何?

  我建议打破旧框框,哪怕就作为单科冒尖,也应该破格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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