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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历程简介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酝酿于70年代末,创建于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一国推广至今,得到了长足发展,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所不能替代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

  1、已具相当规模。目前除台湾省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开展了高教自学考试,并辐射到港、澳、台地区。

  2、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自学考试工作机构,有了一支自学考试的工作队伍。

  3、加强了法规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使高教自学考试制度成为我国一项有法可依的制度。

  4、加强了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了社会助学的开展。

  5、加强了管理,考籍、考务、考试标准、命题工作逐步规范、完善,考试研究工作已逐步展开。

  6、拓宽了功能。除高教自学考试外,还开展了中专自学考试。此外,还开展了外语单科水平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学历予以认定的国家文凭考试的试点,同时开考了面向农村的专业,开展了对外合作交流并在港设考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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