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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中小学教师学位与证书教育的现状(三)
二、在职教师培训课程(In-service Teacher Training Course)
在英国,在职教师培训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学士荣誉学位课程、教育文凭课程和短期课程。
(一)教育学士荣誉学位课程(BED Honors Degree Course)
这是一种面向中小学合格教师的课程。该课程由两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的活动有:课程学习、教育参观、每周专题研讨会与考试。课程学习的内容包括:教育与教学原理,教育的内容、组织与资源。第一阶段的课程讲座与研究会都在每周二、四晚上举行。课程的设计是为期一年的夜间学习(Evening Study),还为全日制学生提供讲座和研讨会,目的是使学习者对教育问题形成成熟和深刻的理解。第一阶段的考试是两篇论文外加3篇作业。
第二阶段主要学习由单元组成的课程模块(modules)。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这些课程模块有:儿童发展,普通比较教育,比较教育中的区域研究,关于课程的内容、设计和编制,教育经济,人权与教育,教育社会学,课程研究和教学,高等和继续教育,数学教育,音乐教育,宗教教育,自然,科学教育,英语的学与教等。这一阶段为两学年的部分时间制学习(如果脱产学习,只需一学年),学业考试是5篇论文,它的目的是向在职教师提供专业研究领域或课程领域的专业化机会。
如果考试通过,获得规定的学分,便可授与该学位。该课程学位的授予根据学习者考试成绩而分为一级荣誉、二级荣誉、三级荣誉和合格这四个级别。获得该学位后,教师便有资格申请注册攻读硕士学位课程。
(二)教育文凭课程(Diploma Course in Education)
教育文凭课程介于职前培训证书课程和教育硕士学位课程之间,代表着学习者完成了所要求的、高级教育专业培训,它作为高级研究的特殊课程被教育部所认可。这类课程的期限有全日制一年或部分时间制两年,对于学习某些特殊领域的课程可以延长到四年以上。教育文凭课程包括教育高级文凭课程(Advanced Diploma in Education Course),高级专业研究文凭课程(Advanced Diploma in Professional Studies Course )和特殊领域文凭课程(Specialist Diploma Course).
教育高级文凭课程比职前培训证书课程要求严格,更具理论性,是为一般化的教育文凭课程。获得该文凭者被认为可承担更高级的教育与研究活动,主要针对PGCE持有者或伦敦大学教育证书获得者开设。高级教育文凭课程和高级专业研究课程的内容设置与PGCE课程相同,它包括儿童发展、比较教育、教育经济、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课程研究等。
特殊领域的教育文凭课程承担特殊领域的高级研究,是专业化的教育文凭课程,它针对工作能力和在相关课程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者开设。该类课程涵盖的内容有:就业教育和指导,儿童发展,辅导和人际交往,经济和商业教育,对外英语教学,高等教育教学和课程发展,人权和教育,初等保健教育,小学阅读发展和评价,宗教教育,特殊需要者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等。
与以上内容相对应,每部分内容相应的设一种高级文凭,如就业教育和指导高级文凭,儿童发展高级文凭等。
这些高级文凭课程都是面向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学习采用单元学分累积制,部分时间制的学员每年学习两个单元,每个单元结束时交一篇论文作为考核。如果学员修满该课程所规定的120个学分,且通过4次论文考试,便可获得高级文凭。所有的高级文凭课程都指向相应的硕士学位课程。
(三)短期课程(Short Course)
短期课程是指短期在职教师进修课程(Short INSET Course)。它主要由在职教师进修系(INSET Department)来组织,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供,目的是更新知识,使他们的职业发展跟上时代。有时特定领域的课程被专门设计以适合教师和学校的需要。该类课程可作为深入学习以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起点。
前述的高级教育文凭课程、高级专业研究文凭课程和特殊领域文凭课程都可作为短期课程的学习单元。短期课程中的特殊领域短期课程(Specialist Short Course)主要是为国际与比较系的外国留学生开设,包括课程规划高级课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短期课程、关于教材和其他学习材料的高级课程、关于当前教师教育中的倾向和实践的高级课程等。短期课程的另一部分是国家优先考虑领域的课程(Course in National Prority Areas),受教育和培训基金(GEST)的资助。这部分课程内容有:普通学校中的特殊教育、课程协调和课堂教师基本科学教育、国家课程的教学与管理等。
三、高级学位课程(Higher Degree Course)
高级学位课程也是为在职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开设,目的是为他们提供进一步研修的机会,提高其科研水平并促进教学。以伦敦大学教育学院为例,可以在教育学院注册的有:哲学博士、哲学硕士、文学硕士、理学硕士和教育学硕士。
(一)教学硕士学位课程(Teaching Master’s Course)
教学硕士学位课程由文学硕士(MA)与理学硕士(MSC)组成,全日制学制为12个月,部分时间制为24个月。学员以在职教师为主体。课程也是采取单元学分累积制,要求修满120个学分;其考试形式除作业论文外,还须交一篇学位论文。MA课程开设的课程内容包括:成人和继续教育,工艺和设计教育,商业教育,儿童发展,儿童发展和早期教育,比较教育,课程研究,教育经济,课程规划,远距离教育,教育规划,教育管理,教师教育,城市多元文化教育,教育行政与管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评价和评估,教育生态学,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育史,教育信息技术,语言文学教育,媒体教育和研究,音乐教育,教育政策研究,特殊教育,宗教教育,妇女教育和研究等。在教育类学科中还为对数学、统计和计算机感兴趣者开设理学硕士学位课程,即数学、统计和计算机教育。
下面,我们以伦敦大学教育学院国际与比较教育系1992-1993学年度为例来具体说明修习比较教育文硕士的入学要求与学习内容。
修习此学位的入学要求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倘若学生想大学本科毕业即攻读硕士课程,那他首先得先读一年属于大学本科后层次的文凭(diploma)课程或教育研究生证书(PGCE)课程,尔后进入硕士阶段。但对于一个本科毕业后工作若干年的入学者则无此要求。修习此类课程者必须修满120分的课程,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大类。1992-1993学年度,比较教育专业的课程内容。
(二)教育专业的哲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课程(The Degree Courses of Master of Philosophy and Doctor of philosophy in Education)
这类学位课程属研究型学位课程(Research Degree Courses)。学生在开始学习这类课程之前必须证明其有能力在教育领域从事研究工作且达到所要求的标准。研究型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参加研究类课程不得少于2学年,而部分时间制博士生则至少为3年。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在研究方面参与以下四个方面的活动:
(1)协助导师做一些助教工作或助研工作。
(2)参加系科组织的研讨会、课程讨论(包括教育硕士学位的部分内容)或专题讨论会。
(3)研习系科提供的选修课。
(4)参加一日专题讨论会并出席学院为所有研究生组织的演讲会。
200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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