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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

  在犯罪心理形成之后,甚至进行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而使犯罪发生变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动机的发展变化。而动机的发展变化是通过动机斗争而实现的。

  (一)犯罪人在实施某种犯罪过程中动机的发展变化在实施某种犯罪过程中,犯罪人的动机可能有四种结局。
  1、按照原犯罪动机,达到犯罪目的,以完成犯罪活动而告终,即犯罪既遂。
  2、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出现新的刺激和情境,迅速产生的犯罪动机,从而进行更为严重的犯罪。
  3、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遇到意外阻力和困难,认识到自己的力量无法克服,而被迫停止犯罪活动,或由于犯罪人被揭发、被抓获使犯罪未能得逞,即犯罪未遂。
  4、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良心的再现,恻隐之心的产生或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的恢复,经过动机斗争,有所悔悟,自动放弃犯罪动机而中止犯罪。

  (二)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
  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结构既然是在内外诸因素相互作用下形成的,那么也必定会在内外诸因素相互作用下引起发生变化,发展变化的方向不外是两个方面,即良性转化和恶性发展。
  1、良性转化
  促进良性转化的外界因素有: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威力和感召力;社会各方面的正确舆论、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等等。犯罪人向良性转化必须具有某些积极内在的因素,否则外界的因素就不能直接导致内部心理结构的变化。积极的内在因素主要有:虽然有犯罪行为,但犯罪心理结构还不稳固,起码的道德观念还未完全消失;虽然个人非法欲望常居优势地位,但对荣誉、前途、家庭等等还有一定的重视和需要;既想犯罪以满足某种私欲,但同时又慑于被抓获后受到惩罚等。这些积极的内在因素,便是发生良性转化的主观基础。
  2、恶性发展
  犯罪心理在内、外因素不断相互斗争、转化中形成,在犯罪活动中,它又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加强,这就是犯罪心理的恶性发展。一般说来,犯罪心理的形成到恶性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从初犯到惯犯的变化过程。(1)犯罪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增强。初犯没有作案的经验,对成功信心不足。而惯犯在屡次犯罪活动中,丧失了起码的道德观念,因此,作案更具有目的性,更为自觉、主动。(2)个人欲望更为强烈。如果说开始作案时个人需要往往是由客观刺激所引起,带有某种情境性,那么,以后则是在犯罪活动中,随着个人的满足而有了成功的体验,对其欲望起了强化作用,使他们的个人欲望无止境地增强,变为贪欲。就这样,犯罪带来的满足和享受进一步刺激和发展了原来的欲望,增强的非法欲望又巩固了进一步犯罪的动机。(3)作案经验更加丰富。(4)犯罪活动的多方向性发展。(5)反社会心理的增强。(6)形成了顽固的犯罪定型。在犯罪活动中,由于成功的体验使他们的犯罪心理不断得到强化,使他们与犯罪活动之间的联系日趋稳固。而屡次的失败所带来的又是使他们成为社会所谴责、惩罚的对象,使他们对社会渐渐疏远以至对立,与社会的积极联系越来越薄弱,抱着破罐破摔的态度,而犯罪活动,则成为他们的行为习惯,有的形成了顽固的动力定型。

  (信息来源:http://www.l-k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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