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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周长康的最新调研成果:
预防得力可减少青少年犯罪

  这是一组最新统计数据:
  浙江省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占全部犯罪嫌疑人的比重有所下降,从1988年的占74.8%(为最高纪录),降到1999年的占54%。14至17岁以下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比例,也从1985年的29.3%下降到1999年的20%。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周长康告诉记者,这是因为各方面重视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加之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的成效。
  周长康依据他的调研成果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有规律可循,预防得力,就可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怎样走上犯罪道路?
  周长康指出,青少年的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如果引导得当,这些特点是优点。比如青少年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鲜事物快,可以引导他们创新;从喜欢模仿,渐渐地可以逼近创造;爱好冒险,引导他们探索未知未来。但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当前,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拜金主义和性自由、性解放等思潮的冲击,极易吸收暴力、色情和毒品等有害的东西,而且还容易掌握作案方法。

  周长康总结出不少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例如:
  从不良行为、恶作剧发展到违法犯罪;
  由单差生发展到道德、功课都差的双差生,进而结帮成伙或逃学逃夜,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
  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而违法犯罪;
  从娇生惯养到称王称霸到行凶打人;
  从被歧视、虐待而行凶报复,或被遗弃而流落街头,被坏人教唆而犯罪;
  从小偷小摸发展到盗窃抢劫;
  模仿影视里的暴力和色情镜头,从好奇到偷尝禁果而违法犯罪,等等。

  青少年犯罪有什么前期征候?
  周长康在研究中也发现了不少青少年犯罪的前期征候。经过详细分析,他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一个过程,在他们接触到某些语言、人物、景物使感官受到刺激而形成犯罪心理,遇到适当机会和条件即发生犯罪行为。因此,青少年在犯罪前必有不良思想和行为的表露。家长、老师如对这类孩子的一言一行加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一些征兆:
  1、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2、孩子对事物的兴趣有变化,如学习兴趣下降,成绩滑坡,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有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特别喜欢梳妆打扮,或开始逃学、逃夜、离家出走;
  4、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从谦虚变得傲慢,从斯文变得野蛮,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5、孩子在结交朋友方面有了变化,如发现他们与不三不四、行为不规的人交往,或与校外表现不好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接触,要特别注意他们在谈什么、玩什么、干什么。
  孩子如有以上不良言行出现,如大吃大喝、出入娱乐场所,或大把花钱,或谈情说爱,或看淫秽录像,或接触了毒品等违禁物品,家长、老师就应高度重视。因为孩子出现以上言行,往往是出于好奇、逆反等心理,毕竟还处在一个行为变化的初期阶段。这时候如果教育、引导得当,让孩子逐渐从不懂事变得懂事,并明白事理,还能从根本上阻止孩子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打骂孩子并不能解决问题,就像大禹治水一样,家长、老师要对其进行疏导。

  应重点关注14岁孩子
  从大量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来看,14岁的孩子(相当于初中二年级学生)是青少年犯罪的易发期。因而周长康提出,实施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是初二学生。因为这个年龄段正是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可塑性很强,又是人生观定型时期。学校应未雨绸缪,从初中一年级起就开设生理卫生教育课,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成长发育的整个过程。尤其需要对他们进行正确的青春期性生理、性心理、性健康教育。青少年对这一问题都很敏感,如不进行性教育,他们就从不正当的渠道去获取性知识,且对黄色书刊和淫秽录像感兴趣;对于性,他们会觉得很神秘,总想去试一试。几年前,杭州就曾发生过这样的案例,一个15岁的女孩子,先后与10个17岁以下的男孩子发生性关系,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正确教育。

  研究认为,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首要因素。周长康特别强调,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上,处于以下家庭环境的家长应保持警觉:
  因受自身受教育程度、知识的局限,父母管不了孩子的家庭; 在管教子女方面,过分溺爱或惯用粗暴、简单的方式,教育方法不当的家庭;
  父母对孩子撒手不管,也顾不上管教的家庭;
  单亲等在情感方面残缺、破损的家庭等。

  (作者: 沈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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