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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人: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险种名称: 附加儿童寿险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保障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年龄介于六十天至十七周岁,投保人年龄介于十八至五十五周岁;可附加于儿童康宁两全计划和灿烂人生计划。
保险责任
若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残废而持续一百八十天或以上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便可豁免缴付保险费直到缴费期满日,或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七周岁,或投保人年满六十五周岁,或投保人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投保人吸毒、殴斗、醉酒、自杀和故意自伤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四.投保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五.投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因先天性固有疾病或投保人在投保前罹患的疾病所导致的“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身故(若在投保时,向“本公司”已作声明的疾病除外);
七.投保人置身在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上(若以乘客身份置身在固定航线班机者除外);
八.已宣战或不宣战的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费按照投保人年龄和缴费年期计算.缴费方式同主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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